威慑逃票游客的不应该只是老虎
2017-06-13| 发布者: 吕扣农家乐
去年发生在八达岭野生动物园的老虎伤人事件,很多人还记忆犹新,如今这样的场面险些在长沙重演。6月10日,长沙生态动物园就发生了这样惊险的一幕:3名游客(2女1男)从动物园后山翻越围栏进入园区,结果闯入了虎园放养区域附近,仅在50米开外,就有7只放养的孟加拉虎。好在,工作人员及时发现了他们,并通知专业人员将这3人带到安全地带,事后移送派出所进行教育(长沙电视台6月12日)。
事实上,不守规则,擅自翻入动物园而引发的悲剧,并非没有发生过。2009年3月,3名河北籍男子在爬完野长城后下山,翻入八达岭野生动物园虎园,其中一人被一只东北虎扑倒咬中喉咙,当场死亡。这次,湖南3名游客逃票翻入动物园没有引发惨剧,是因为园方人员及时干预。该事件所起到的威慑力,想必会令这3名游客终身难忘。然而,他们所承担的处罚,竟然只是批评教育,这值得我们深思。
须知,逃票行为,不只是违背道德文明,同时也违反了规章制度。然而,现实中,逃票行为却是屡见不鲜,比如,乘公共交通工具逃票、进风景名胜区逃票,甚至有的人吃饭也逃票(不埋单就开溜)。法治社会,首先是契约社会与文明社会,你接受商业服务,就得付费,否则商家就会蒙受损失。暂且不论有些票价的制定是否合理,但是在该定价没有修改之前,人人都得遵守,否则不仅对商家不公平,对其他守规矩的消费者也是一种不公平。
遗憾的,现实中,不少人对于逃票行为,不以为耻,反以为荣,把成功逃票视为一种“壮举”而津津乐道、四处炫耀。何以如此?归结起来,还是不守规则的成本太低。对于逃票这种行为,一经发现,通常都只是要求补票。部分国有企业(如铁路、公交等行业)对于逃票者,可依照法律授权实施罚款等手段,但威慑力仍然有限。更多的商业机构由于没有罚款权力,对于逃票者除了补票,没有其他办法,顶多也只能是送给有关部门进行“批评教育”。
违反规则低成本甚至无成本,是部分人漠视规则的主要原因。对此,有关部门应给予重视,不能让这种肆意侵犯商家权益、破坏市场文明的行为有生存的土壤。最简单易行的办法,就是将逃票者纳入征信系统。信用,是市场经济的生命。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国无信则衰。对于破坏诚信的行为,最好的办法就是实施信用惩戒。
当然,按照“罚当其罪”的原则,对于逃票行为也要依据情节论处。例如,对于情节轻微、涉及金额较小的,可由企业内部实施信用惩戒,限制逃票者使用本企业的服务项目;对于情节严重的,可由政府征信系统将当事人纳入黑名单。当逃票行为得不偿失,人们必然会遵守规则,视规则为更有威慑力的“老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