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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旅游局废止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管理办法 遭网友误读

2016-08-09| 发布者: 吕扣农家乐

  连日来,旅游景区处于风口浪尖,继两家5a级景区被摘牌之后,国家旅游局官网日前发文称,决定废止《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管理办法》,这让不少网友误以为,往后将不再有A级景区,记者观察发现,实际上并不是这么回事。

  日前,国家旅游局官网公布了关于废止《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管理办法》的决定,决定全文如下:

  为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优化公共服务,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文件清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函〔2016〕12号)和国务院法制办《关于报送部门规章清理结果有关事项的通知》(国法〔2016〕12号)的要求,国家旅游局决定废止《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管理办法》(国家旅游局23号令,2005年7月6日发布)。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该文一出台,不少网友便认为,往后将不再有A级景区,微博认证为某公司高级合伙人的网友“单永明-”称:“以后没什么A级景区了。” 网友“熬夜的夜猫儿”说:“是不是意味着A级景区都没什么意义了?”

  但实际上并非如此,记者了解到,国家旅游局在2012年5月9日发布了通知,称将2005年颁布的《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管理办法》修订为《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管理办法》。在2012修订版的《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管理办法》中,记者看到,第三条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开业一年以上的旅游景区,均可申请质量等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划分为5个等级,从低到高依次为1A、2A、3A、4A、5A。”

  目前被废止的,只是2005版的《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管理办法》,而非2012版的《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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